
当绩效薪酬可能会被追回,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将如何规范自身的经营管理行为?又将如何影响金融稳定与安全?近期,多家上市银行披露的“反向讨薪”数据引发市场热议。据部分媒体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披露2025年年报的22家A股上市银行均已建立“反向讨薪”,即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机制,其中,已有6家银行披露了追索金额及人数。
金融机构“反向讨薪”看似只是一个管理细节,但却事关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健运行。不论是宏观经济政策,还是金融机构发展战略,最终都要靠具体的经营管理行为落地生效,经营管理行为由员工产生,员工行为又在很大程度上受激励约束机制影响。“反向讨薪”就是一种激励约束机制。根据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如果金融机构的高管、关键岗位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了职责内的重大风险损失,金融机构有权追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即便该员工已经离职或退休。
“反向讨薪”有助于减少追求短期业绩、忽视长远发展的经营行为,实现穿越周期的责权对等。金融业具有顺周期特征:当某行业处于上行周期,多家金融机构往往一拥而上;一旦风险暴露,多家机构又常常争先撤退、抽贷。受此影响,金融业的另一个经营特点是风险暴露具有滞后性:如果某员工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存在不审慎行为,该笔贷款的信用风险不会立即暴露,但等到风险“水落石出”,该员工早已拿到了相关绩效。其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金融管理部门明确要求,对于因存在明显过失或未尽到审慎管理义务,导致职责范围内风险超常暴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银行保险机构可以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绩效薪酬。
“反向讨薪”也能够对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降低员工“赚一笔就跑”的侥幸心理,从而形成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合规氛围。行稳致远本是金融业风险防控的基本理念,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侥幸心理影响,个别员工可能铤而走险,违反法律法规谋取不当利益。对此,金融管理部门明确要求,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情形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根据情形轻重追索扣回其相应期限内的部分直至全部绩效薪酬。
“反向讨薪”还有助于从宏观层面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首先,银行发放贷款的钱是储户的钱,储户与银行之间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作为委托人的储户通常较难监督作为代理人的银行的经营行为。通过“反向讨薪”等激励约束设计,让银行形成自我约束;其次,银行与员工之间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作为委托人的银行也较难监督作为代理人的员工的具体行为,破题的关键也在于激励约束机制。“反向讨薪”能够降低代理人背离,甚至侵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在规范金融机构员工行为的基础上,更好地保障存款人权益。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扫一扫分享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