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授信管理不尽职。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罚款40万元;对刘苏岚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来源:蓝鲸新闻)
责任编辑:庞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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